再生能源正在快速成長,未來20年,將佔全球能源供應成長的一半。走向乾淨、取之不盡又便宜的能源時代,不再是遙遠的想像。然而,再生能源的發展卻有個難言之隱。
如果要淘汰製造大量碳排放的舊式電廠,更換電纜或高壓塔,估計需要20兆美元。
過去,投資電業的獲利很穩定,因此私部門資金躍躍欲試。但再生能源卻相反。這和再生能源的特性有關。
和傳統能源相比,再生能源的維持成本低,投入愈多,電(包括再生能源,以及其他傳統發電方式)的價格就會愈來愈便宜。
這會讓投資電業無利可圖,私部門的資金也就會止步。這個問題不解決,能源轉型就會愈來愈依賴政府的補助。
一些政策制定者意識到這個問題,便減少對再生能源的補助。但這不是解決問題的根本之道,要改革的是再生能源計價制度。
改革過時的電力計價方式
再生能源自三個面向挑戰了舊有的電力市場。
第一:爆量的政府補助。2008年開始,高達8000億美元的政府補貼,扭曲了市場機制。又因金融危機,以及用電效率提升,電力供過於求,影響投資者的獲利,私部門資金因此卻步。
第二是能源的特性:再生能源屬於間歇性發電(晴天才有太陽能、風夠強才有風電)。因此需燃媒、天然氣、核能等基載電力輔助。但近年投資傳統能源易引發爭議,因此政府力量就須介入。
第三:風和太陽是免費的。再生能源因此營運成本極低,進而侵蝕營運成本較高的燃煤等發電市場,導致電業獲利普遍不佳。
再生能源的比例愈高,上述的後遺症愈多,特別是在成長停滯的歐洲市場。此外,美國要蓋新電廠,資金籌措也成難題。中國政府則是減少發展再生能源,確保燃煤發電能繼續生存。
最根本的改革是,以彈性的電價,重新設計電力市場的運作。例如因應天氣變化,迅速調整電價。市場也應該提供誘因,給願意在供電吃緊時,減少用電的用戶。電價的高低,可仿效保險制度,讓那些高度仰賴穩定供電的用戶,就必須承擔較高的電價。
決策者要了解,現在面臨的問題,不是出在再生能源身上,而是過時的電價制度。(鄧凱元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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