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婚(又稱內緣)跟同居的差別在於,事實婚與普通夫婦的責任相同,包括有同居、扶助、家事債務、生活費分擔義務和貞操義務等等。一旦解除事實婚,也跟普通離婚一樣,有請求分配財產和贍養費的權利。要認定為事實婚,必須兩人都有成為夫婦的意思,也就是有「結婚的意思」和「夫妻共同生活的事實」。
在日本,不想入籍卻想與對方結為伴侶共同生活的事實婚夫婦,也在增加當中。有些人是想再婚,但顧慮孩子,打算等幾年後再進入普通婚姻。有些人是因為家人反對,不得不採取事實婚,也有人只是單純不想從夫姓。
優點1:只要移動住民票即可,手續簡單
風呂內指出,認定事實婚的要件有好幾個,其中一個就是證明雙方有結婚的意思,移動住民票(上面會標註「妻(未届)」或「夫(未届)」),相當簡單。在《月薪嬌妻》第2集也有出現兩人提出住民票的畫面。
優點2:不用改姓
許多職場女性的煩惱,就是一旦結婚就非得從夫姓這個問題,變更姓氏的手續頗為繁雜,在工作上或銀行開戶也有把舊姓改成新姓的麻煩。而用住民票證明雙方有結婚意思的事實婚,不需要更改戶籍登錄資料,可以繼續使用獨身時代的姓氏。
優點3:就算分手也不會留下離婚紀錄
因為事實婚沒有變更戶籍資料,即便兩人最後分手,也不會留下離婚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