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出刊

法規障礙多 有心企業難循環

農場廢水是廢棄物,還是有機肥?當企業捲起袖子做循環經濟時,卻因重防弊的法規,必須繞遠路。台灣想改變,廢棄物只能「處理完丟掉」或「交給回收商」的法規要先變。

環保署-環拓-廢棄物清理法資源-回收再利用法-農委會-環保團體 圖片來源:劉國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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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天下經濟論壇,讓我們一起關心,如何將舊問題,轉化成新資源,#循環經濟,又有多少落實空間呢?>>

丹麥已將所有廢棄物立法定義為「資源」,必須回收再利用,也禁止再新建焚化爐。

位在屏東枋寮的台灣最大專業廢輪胎回收處理廠環拓科技,每天都會進行一項奇特的例行公事。

裝滿廢輪胎碎屑的貨車,從工廠大門開出去後,在廠區外圍繞一圈,再從另一個門駛回工廠。

這些貨車在做什麼?

原來,台灣廢輪胎回收處理的法律規定,廠商處理完後,必須確實「運走」廢輪胎碎屑,才算走完法定程序,領取環保署的補助。

但法律並沒有考慮到,環拓將輪胎在破碎廠絞碎後,其實可以直接用輸送帶,送到就在隔壁的裂解廠進行熱裂解,提煉出橡膠原料「碳黑」,可再製成輪胎,實踐循環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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