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台灣食安風暴不斷,「黑心商人」突然成了非常例行化的現象,他們不再是少數特定的邪惡壞人,而是廣泛存在的普遍商業行為。
今年春節前,台南大地震引爆了「黑心建商」的問題;過年後又傳出大型冷凍食品公司將過期冷凍雞竄改標籤販賣的醜聞。於是就讓人有了「黑心商人」何其多的感觸。
世上每個社會都有教人為善的宗教。西方從中古時期就訂定了七宗罪的禁忌,將懶惰、忿怒、好欲、饕餮、驕傲、貪婪、妒忌訂為嚴重的人格之罪;而東方宗教,如佛、道教,也訂了許多人格禁忌,所以人們也深信「人在做,天在看」、「舉頭三尺有神明」。生意人因而形成了「貨真價實」、「童叟無欺」的商業紀律。
所以近代學者都承認,宗教感的昇華乃是商業紀律的起源,也是人們「羞恥感」的源頭。它使得人們不敢做「邪惡」的事。
但這種道德的禁忌,到了近代日益瓦解。在一九九○年代,西方商業界紀律蕩然。有錢有辦法的中大型商人,胡亂排放有毒廢棄物,以不合道德的方法操弄商品價格,甚至官商勾結圖取非法之利,這種事情不斷發生。因此一九九一年六月號的《時代》雜誌遂以記者摩洛(Lance Morrow)所寫的〈為何邪惡發生?〉作為封面專題。九五年六月的《紐約時報》雜誌上也刊出學者羅森堡(Ron Rosenbaum)的專文〈凝視黑暗之心〉,作為「邪惡回來了」這期封面的開場。
美國媒體界已注意到,一九九○年代乃是「邪惡回來了」的時代,自私貪婪的事例大增。後來,這被犯罪學家統稱為資產階級的「白領犯罪」。
柏克萊加州大學教授賽門(David R. Simon),當時就出版了一本蒐集商業紀律敗壞現象的著作《菁英偏差行為》。他指出,商業紀律依靠自律和他律。自律是商人自己的良知,他律則要靠政府對商業行為的監督與管理。現代由於政府缺乏管理,當然使得自律也告崩壞。老實做生意的自認是傻瓜,黑心商人遂告大盛。
近年來,台灣黑心食品商人及黑心建商太多,事後的法辦究責收效不大。重要的是政府在食管及建管上已必須重新再來,強化監督,尤其司法也要改變。如果有錢商人做了黑心違法的事,卻可免於坐牢,當司法碰到有錢的黑心商人就自動轉彎,商業紀律就永遠無法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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