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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人都有居住遷徙的自由,也都有用電、發電的能力和權利,只是現行的電業制度剝奪了人民這樣的權利。台灣應該建立真正直接民主的電力公司。但首先需要憲法保障人民自由發電、選擇用電方式的權利。
我寫這本書的目的,就是要讓大家知道,台灣其實有非常豐富的能源蘊藏,尤其是太陽能與風力,只是目前都被單一的公司壟斷了。
台電控制了全台灣超過九成的發電來源與用戶,輸電、配電都由台電一把抓,這就好像一家米商,從生產、物流到銷售都一條龍,人們沒有其他選擇,任何人想吃米只能跟他買。
但是,身為消費者,應該有自由選擇購買哪種產品的權力。好比說我想吃池上米,不想吃濁水米,我就可以自由挑選購買。為什麼我們不能選擇,我家要用核能發電、火力發電、太陽能發電或是風力發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