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泰信託的故事每個人都愛看,但它不應該只是個茶餘飯後的話題。
在金融機構即將開放給民間經營的前夕,這個曾經是國內最大的民營金融機構,它的崛起、稱霸、擠兌,尤其是眼前的善後問題將如何收場,對往後民間的營業者、金融秩序的管理者及社會大眾,都是一個殷鑑可循的例子。
然而,從民國七十四年三月,國信因受十信案波及發生擠兌,由銀行團接管到今天,「將近一千個日子過去了,卻不見任何金融法規因此修訂出來,」一位親歷其事並參與決策的官員沈痛地指出:「倒是承辦的官員都學乖了,不再隨便碰問題,能拖就拖。」
國信善後的問題,就這樣被「拖」了兩年半。
表面上看,拜房地產與股市漲價之福,國信的債務已從當時大約一百八十億台幣,「拖」到今天來結算大概只在三、五十億之間(此數字是根據財政部一位官員粗算透露,確切的數字要到十月初才公佈)。這對幾番請求財政當局早日解決國信問題的銀行團,應該是個好消息,因為財政當局以往都以「國信虧損尚大,不易處理」為由,一再回拒銀行團的請求,並藉此規避輿論大眾的質疑。
但也就是因為國信改組始終沒有定案,才會使國信原股東們(包括最大股東蔡辰男)在名義上與法律上,仍是國信股權的擁有者。前不久甚至鬧出了一場由國信五位股東聯名,向法院控告銀行團「侵佔資金」及「貪污」的新聞風波,財經當局這才意識到事態的嚴重性。
對社會應有交代
他們忽略了當年銀行團與蔡辰男簽定的,只是一紙「委託經營」的契約-蔡辰男固然是自願交出經營權,且又經過股東大會同意,法律上有所根據。但依照公司法的規定,除非國信的淨值仍是負數,表示這些股東的股權是空的、名存實亡;否則只要國信的虧損一旦填平,淨值變成了正數,股東們當然還擁有實質股權。
也就是說,國信的最大股東蔡辰男,將有重返國信的可能。
這與財政當局當年堅持「絕不讓蔡辰男收回國信經營權」的原則大相違背,也引起輿論界的譁然與不滿。
前財政部長陸潤康也呼籲說:「國信事件的善後,不能單從法律觀點處理,必須對社會大眾有個交代。」
他回憶指出,當年政府沒讓已經瀕臨破產的國信倒下去,也是秉持這個原則,因為金融機構的性質不同於一般企業,必須顧及存款人的權益及金融局勢的穩定。據所知,當時國信積欠外商銀行的債務有五十餘億元,另外與中興等三家票券公司往來的商業本票則將近百億元。
如果宣佈國信倒閉,國內僅有的三家票券公司(總資產僅三十億)勢必跟著宣告「破產」,政府辛苦建立的貨幣市場將在一夕間瓦解。此夕國信的三十一家關係企業及其下游業者亦將遭到連鎖倒閉的厄運;而且外商銀行極可能受國信倒閉的影響,集體抽緊銀根,又去牽連其他的行業。十信風暴尚未平息之際,國信事件若再火上加油,引發的金融危機,勢必使原本已不景氣的國內經濟,更加一蹶不振。
保護了蔡辰男
一位了解國外金融危機處理模式的專家認為,政府當時顧全大局的作法,是可以得到諒解的,但唯一的缺憾:「財金當局在保護社會大眾的同時,也保護了蔡辰男。」
他指出,在國外,財經當局得到法律的充分授權後,對存款人的權益是優先保障,但對金融機構的管理階層及股東,不但不諒解,反而追究責任,施以懲罰。這位專家非常惋惜政府當時未能即刻立法,以致使蔡辰男不但未受任何處置,日後還有「敗部復活」的可能;並也使財政當局利用「反正無法可循」的藉口,對國信的善後處置,一直採取「能拖就拖」的消極心態。
原以為銀行團只須進駐三個月的國信總經理張天林,就這樣在國信待了將近三年。在這期間,張天林一方面賣出國信持有的股票和房地產,一方面將國信的關係企業或轉售或關閉(根據估計,國信對其關係企業的不良放款高達一百五十億),陸陸續續整理下來,國信當年的鉅額虧損已在減少中。
但這張成績單似乎從沒有讓蔡辰男滿意過。早期國信虧損還很大時,蔡辰男敢怒不敢言,只是私下向記者透露,希望銀行團在處理他的資產時,能夠尊重他的意見。
近來見股票及房地產的行情大漲,國信資產極可能由負轉正之際,蔡辰男的態度也開始轉變,不只一次在媒體上公開指責銀行團:「沒有盡到善良管理人的責任,處理國信資產的方式與時機不當,使國信股東權益受損。」
面對這些指責,張天林的答辯,道出了許多人對蔡辰男此番行徑的不滿:「兩年來銀行團為國信帶來相當大的利潤,如果不是銀行團當年的進駐,國信早就倒閉了。」
儘管財政當局目前還不願談論,國信將採何種模式收場,宣稱要等十月初國信資產重估報告出來後再做打算,但根據財政部一位決策人士私下透露:
國信目前仍處虧損狀態,未來即可能由民間接手(目前有兩個建築集團在頻頻接洽中);至於蔡辰男是否會重返國信,或以何種方法重返國信,就看日後接手的民間集團,私下如何與蔡辰男「解決」。
一位冷眼旁觀的財經官員指出,風風雨雨的國信改組風波,很可能在「政府有面子、蔡辰男有裡子」的情況下,「圓滿」落幕。
一位金融界的資深人士很痛心:大家每天像看連續劇一樣地,等著看蔡辰男的下場,卻沒有人去追問反省,歷經台灣三十多年來最大的金融風暴後-甚至付出兩位部長因此下台的代價,社會大眾究竟得到了什麼樣的教訓?法令規章是否因此修改?整個金融管理是否比從前更有魄力?
歷史不斷重演,人的記憶偏偏容易淡忘。
財政部只跨出一小步
看到眼前用高利吸收民間游資的新興投資公司大行其道,這位人士指出,民間顯然忘了當年國塑給三分高利,最後不堪利息支出而倒閉,以致債權人遊走街頭抗議索債的慘痛教訓。
他並且提出警告,目前財經當局「害怕擠兌風暴再發生」的心態,遲遲不敢斷然處置投資公司的問題,就像當年的十信案件一再被拖延,終至一發不可收拾的地步。
有關法令的修改工作,也不盡如人意:
.應當修改的「信用合作社管理條例」草案,至今仍在財政部手上「研擬中」,三年來毫無動靜。
.被形容是「金融怪物」的信託公司究竟何去何從?歷經亞信、國信兩大風暴,問題不但沒解決,反而變得更敏感一度被凍結。如果不是因為財政部自外匯解禁後,突然加快金融自由化的腳步,終於准許信託公司辦理銀行業務,問題不知還會拖到何時。
.如何防止金融機構負責人不再將大眾存款挪用到私人的關係企業上-這個曾經發生在亞信、國信、十信等,幾乎是所有民營機構共有的最大弊端,雖然已列入「銀行法修正草案」,視作重要條文,但此條正法何時才會通過白紙黑字的立法程序,目前仍是個未知數。
.而最諷刺的是,當年闖下金融大風暴的蔡辰男已在蠢蠢欲動中,而政府一套如何處理金融緊急事件的法令,卻遲遲不見下文,至今仍沒有列入「銀行法修正草案」。
財政部一位官員私下反省檢討說:「羅馬不是一天造成的。」他指出,畢竟「中央存款保險公司」已設立了一年多,今後再有金融風暴發生,存保公司可以依法去接管出事的機構,存款人也可得到最高一百萬的保領賠償。
財政部在法規上跨出的這一小步,顯然跟不上台灣金融市場正大步邁向國際化與自由化的速度。如果「制度化」的根基沒有打穩,一旦金融機構開放給民營,未來政府將面臨的不再是一個蔡辰男,而是無數個蔡辰男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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