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一處設備齊全的辦公大樓中,羅進興(譯音)坐在舒適的沙發椅上,和幾個伙伴正為一項公寓營建工程討論著資金和利潤的問題。去年年底,在一場土地招標拍賣會上,羅進興以五百三十萬人民幣(約一百四十萬美元)買下了深圳一處住宅用地。如果在二十年前,羅進興會被扣上「大地主」、「資本家」的帽子,如今他卻被視為「有頭腦的商人」。這也是自一九四九年以來,中國大陸首次出現土地買賣。
早年中共竄起時,便鼓動農民造反,打倒地主。一九五○年代進一步將全國土地收歸國有,並禁止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此後大部分的土也都由住戶及不同的工作單位使用。中共法律明文規定只有「政府」可擁有土地,並嚴禁土地交易買賣。但是到了七○年代末期,中共吸引外商投資,不得不對土地政策作些讓步:凡是與外商合作的生產事業,可獲「政府」分配的土地,使用年限為二十年,每年略收些許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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