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告人到被告,科學園區全友電腦的經驗顯示,台灣高科技廠商在本身智慧財產權的保護上,行動不足。
在這場全友告離職員工另組力捷電腦,製造類似產品的侵權官司中,全友電腦花費近一千萬元的訴訟費用。官司經地方法院、高等法院,一直到最高法院,都遭法官駁回。
法界人士分析,全友求勝未勝,關鍵在於事前未做保護本身營業機密的「員工保密合約」,保留研究開發過程的工程紀錄,乃至於申請專利證明技術獨創性,要證明對方侵權,自然滯礙難行。
但是,「全友案」的影響所及,短短幾個月內,台灣科技產業界吹起一股「員工創業風」。製造微波通訊產品的台揚科技,員工整批離職,另組公司與老東家競爭;生產掌上型影像處理器的鴻友科技,成立僅僅一年,也有四名員工出去組織茂森科技;而全友電腦數名員工另組泰威科技,搶先全友推出彩色影像處理器事件,更成為近來科學園區熱門話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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