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有個可笑復可悲的現象,是人們特別容易你看我,我看你,相互模仿某種概念、行為或價值觀,形成一種幾乎是神經質的連鎖效應與一窩蜂主義。這種文化「特色」,是世界上少見的。表現在新聞媒體上,例子即不勝枚舉。譬如,數年前有人引進美國電視新聞主播的概念,各台新聞報導紛紛改採「主播制」,新聞播報員一時之間都變成了「主播」。
主播不能像是讀稿機器,必須樹立個人風格與權威性,因此三台主播們紛紛加強自己的明星架式與節目形式噱頭(而多半不是新聞內容)。從片頭設計到髮型設計,主播們包裝節目也包裝自己,於是新聞綜藝化,主播明星化。
<span class=’Doc’>主播明星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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