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七十八年,省府為了籌措徵收公共設施用地費用,想賣一些股票。
但是案子一提到省議會,那年冬天就通過三商銀官股不得低於五一%決議。甚至,民國八十年行政院正式下令三商銀第一波民營化,但由於省議會的關係,不能促成。
延宕到今年,起先是國發會有一個決議,要在公營事業移轉民營條例中加一個落日條款,五年內要把公營事業民營化。我覺得那是一個非常強烈的訊息,是非常強烈的民意在要求,而且是用這種非常的手段,反映出民意對公營事業民營化的牛步,非常不耐煩。這是一種非常手段,不是很正常。五年內,有四十二家公營事業要民營化,平均一年吸納股市一千七百億資金。
省發會時,我利用那樣一個機會,讓大家感受到,廣大民眾希望公營事業民營化。
至於民營化後員工如何調適,答案很簡單,就是顧客導向。我們過去一些企業,像公賣局,過去是公賣局賣什麼菸抽什麼菸、賣什麼酒喝什麼酒,其實現在是倒過來,顧客需要什麼,你要做出什麼來。這個基本上的文化要倒過來。現在進銀行,櫃台都愈來愈矮,進去可以直接跟經理談。
公營金融機構管理條例草案通過後,以後除了董事長、總經理、公股董事,副總經理以下九九.九九%的員工都不是公務員,所以即便不民營,員工的心態還是要調適。
此外,我把三商銀員工權益保障列為相當優先的考量。八月五日,行政院經建會邀集省政府、人事行政局、財政部共同協商,讓三商銀能適用台灣省工廠工人退休規則。這草案已經報行政院,行政院應該會通過。員工不要太悲觀,許多問題可以解決。
至於一下子有四十二家公股要賣出,如何不影響股市,相關部門應該做個協調工作,不要大家爭先恐後。只要台灣股市維持一千五、六百億的成交值,不要股票一下子賣出,一年釋出一千七百億,每個月也不過吸納一百多億資金。
另外,像鼓勵員工長期持股,以三商銀為例,如果員工兩億股不賣的話,對市場就沒有影響,像這種優惠可以考量。甚至,一般認購人也可以用這種賣法。
最後,民營化應該包括賣股票、出售資產兩種方式。然而,因為出售資產的方式沒有詳細規定出來,賣股票又比較容易,因此才集中到股市來。相關部門應該訂出辦法,讓有一些到股市、有一些賣資產,也可以分散對股市的衝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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