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環境問題,需要從環境負載量談起。我們人口密度世界第二,豬密度世界第三,工廠密度也是數一數二。假如把台灣跟瑞典相比,瑞典是環保大國,青山綠水,處處令我們羨慕。可是台灣面積比人家小一二.五倍,人口卻多二倍半,使得台灣每寸土地、每一單位資源,都要承受比瑞典多三十倍的負荷。但是我們的環保法規,可以比別人嚴格三十倍嗎?或是我們的經濟活動可以只有別人的三十分之一嗎?如果不行,我們又憑什麼去要求同樣的環境品質?
答案只有一個:我們每個人對環境的努力,必須比瑞典人大三十倍才行。在台灣,光是有嚴格的法規與徹底的執法是不夠的。我們的環保策略必須從法規導向,走向誘因導向,使經濟體裡每一個單元,都比別人更自動自發地保護環境,才能在沈重環境負擔下,看見環保的成效。
誘因導向的策略,不只對台灣有特殊意義,也是世界趨勢,包括能源稅、ISO14000、環保產品標章、污染稅及排放交換許可都是。
從抑制需求著手
用誘因來匡正市場缺陷的一個很好例子,是盛行於美國各大電力公司的「電力需求面管理」。它的基本理念很間單:滿足客戶對電力的需求,除了興建電廠、增加供應外,也可以從抑制需求來著手。
主要做法是由電力公司直接補貼用戶購置各種省電設備,例如買省電的家電、燈泡,電力公司即補助經費,甚至用送的。過去二十年的實證經驗顯示,要百姓節約一度電的成本,比蓋一度電的電廠成本,便宜一半以上。今天已有超過一半的美國電力公司採取這種措施。其中最大的一家--太平洋天然氣與電力公司,甚至在幾年前發表不再興建電廠的驚人聲明。
電力成功的經驗,其實可以推廣到其他的天然資源去。譬如台灣現在可開發的水庫地點已枯竭,開發一度水的成本已經高到自來水價的好多倍。開源已經成為不符經濟效益的措施,是否可從需求面去管制?
我們今天空污費所面臨的困難,其實是很令人遺憾的。空污費是台灣環保工作走向誘因導向的一個重要里程碑。如果不贊成它的做法,要求改善是理所當然的,但若把它廢掉,就是大開環保倒車了。
在沈重的環境壓力下,台灣不只要空污費,而且要繼續擴大到水污費和其他天然資源。
擴大社會參與
另外,環境工作必須擴大社會參與的機會,要老百姓支持,宣導也很重要。當環保政策變成誘因導向,企業界也會變得積極得多。比較值得擔心的,倒是我們的政府能不能發揮內部整合力量與效率。今天台灣的環保問題,一大部份是出在這上面。
(楊瑪利採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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