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高雄市長吳敦義最近公開批評司法,指稱國內司法案件「一審依法,二審減半,三審無罪」,多少代表了一般民眾對司法公正性的質疑。院長對此有何看法?
答:「一審依法、二審減半,三審無罪」的說法,是因為我們在訴訟制度上,檢察官的功能和法官不一樣,檢察官偵查的結果,認為有犯罪的嫌疑,就可以提起公訴。但是法院不一樣,法院調查的結果要證明犯罪,才能宣告有罪。
一審判決,上訴到二審的時候,刑事訴訟法規定,不能宣告比一審更重的罪,除非上訴是檢察官為當事人的不利益而上訴。不然的話,一審判多少徒刑,二審不能判更重,所以二審一定是比較輕的。三審通常是法律審,和量刑沒有什麼關係,但是法律規定,一、二審沒有宣告緩刑,三審可以宣告緩刑,也是比較輕。這是為被告的利益,制度上的設計是這樣子。
吳市長所講的話,讓一般人覺得是因為法官操守的問題,讓二審比一審輕,三審就無罪了。我覺得一定要從法官的操守來著手,如果有任何操守不良的問題,導致剛才所說的這種情形,我們現在絕不護短,一定要嚴格查辦這件事情。
相信法官公正審判
問:但是人民的想法是很簡單的,看數字結果而已。像縣市議會正副議長,大家這麼關心的案子,十六個縣市議會都提起公訴、一審判決有罪。到二審,已宣判的九個縣市中,超過一半的縣市改判無罪,或宣告緩刑,這樣人民對司法的信心,會不會受到很大的衝擊?
答:任何一個案子,法官都應該清廉,但是每個案子,情節不一定一樣,所以對個案,我不是審判的法官,不了解情況。但是我們基於信任法官,相信法官一定是依法盡心盡力來審判,而且是公正的。至於一審認為證據夠,二審認為證據不夠,這不只是賄選的問題,任何案件都可能有。
如果說沒有操守的問題,只有證據認定的問題,我們只能希望,法官辦案更盡心,訴訟制度改得更合理。但是要國民沒有懷疑,這需要很長的時間,和法官的自我努力。
問:這種政治案件,有人認為是政治上的干預的結果。例如我們訪問一個檢察官,他提到曾經監聽到南部幾個正副議長,接到高級黨工的電話,叫他們「二審不用擔心,會幫你們解決」。還有聽說黨部為正副議長賄選的事開過一個會,要幫正副議長解決這些問題……。
「安慰的話」不是干涉
答:一年來,黨也好,任何人也好,都不可能有干涉。我一再說得很清楚,只要我們知道任何人干涉審判,一定調職,我自己干涉審判,下台一鞠躬。據我的了解,這一年多來,沒有人做任何干涉,有這樣的事情,我都覺得很嚴重,我希望如果有具體事實,我們拿出來檢討。
有些話,是安慰的話,你拜託人家做些什麼,人家說沒問題放心,有些話不是真的話,如果真是受到什麼干涉,我覺得是很嚴重的事。
問:你一再宣示你本身不干涉司法,但是還是有很多其他的人透過不同的管道干涉司法……。
答:大家對司法的不信任,不是今天才有。我們今天宣判國民黨的伍澤元縣長(公然侮辱),有人說不公,明天宣判民進黨籍澎湖縣的高縣長(偽造文書),他們也說不公。這一類我以為,審判獨立,只要有決心,一年一年做下去,一定會達到沒有人可以干涉、沒有人敢干涉,干涉也沒有用。
第一,我一再聲明,我不干預審判,我的了解,也沒有人來干涉審判。
第二,制度上包括審閱制度、法官會議,這就是我們讓法官有獨立自主的審判環境。在制度上讓他不能干預審判,考績的問題,事務分配的問題,法官都可以自主決定,案件分配,現在都是透明的,沒有人能透過這樣的管道干預。
用考績的方式來影響審判獨立,現在絕對沒有,因為所有的法官考績都是甲等的,過去有考乙等的,現在全部取消了。沒有任何情形法官會考乙等,除非他出國進修、受到懲戒等,符合考乙等的資格。不需要因為考績去仰體上意,讓審判獨立受到影響。
升遷不需仰體上意
現在升遷也不需要仰體上意。現在升遷是用投票的方式推薦候選人,然後到司法院來作業,司法院考慮的時候,就不會看他是不是聽司法院的,我們考慮的是他的公平、操守、能力,另外考慮某些人家庭的因素,如不願調動等等。用仰體上意來達到升遷的目的,現在可以說是沒有了。制度上不可能了。
問:那如何淘汰操守不好的法官?
答:我們現在準備用法官評鑑和評審,用職務法庭的方式,淘汰風紀不好的,這個問題還沒有共識,這也是司改會討論的重點之一。
問:如何減輕政治對司法的干預?
答:我認為是沒有。我每到一個地方,我就問他們,現在有沒有干預的事情,他們說沒有,所以你所說的,我第一次聽到。
改革沒有速食方案
問:有人認為,從這次各地方法院院長的調動,一些操守不好的被調職,似乎可以看見院長的決心?
答:我是個法律人,我從教育部到法務部,又到國安會,現在很高興回到老家。我覺得這個工作應該全心全意去努力,但是司法的工作,沒有速食的方案,沒有司法快餐。
有人這麼講,改革比革命更難。革命是把反對的淘汰掉,就順利了;改革是兩邊都要斟酌,各國的司法,沒有像政治改革那種方法,都是一步步改革的,除非這個國家,革命以後建立一個新的國家,司法完全跟著改。不然的話,司法是一步步的,沒有革命性的改革。
所以大概要在三、五年之後,才會慢慢落實,法官辦案的品質會提高、工作會減輕,大家的信心會慢慢的建立。至少要三、五年,才會開始出現成效,要更長的時間,才能慢慢恢復大家對司法的信心。
問:這路上有什麼阻力?
答:阻力是整個觀念的問題,國民對司法抱著很深的懷疑,懷疑的原因有兩方面,一個是我們司法人員,要警惕、要更努力。一個是我們的國民、媒體、政府要配合,不要去干涉,媒體要公正,當事人要能夠信任司法。司法和其他公務員服務不一樣,官司有贏的一方,也必有輸的一方,輸的人當然不滿意。所以基本上,世界上至少有二分之一的人對司法不滿意,但是不滿意沒關係,你要服輸。現在很多案子,一審宣判就來抗爭,要求一定要怎麼審判,媒體也沒有針對這一類事情教育國民。
現在腳步剛剛好
最主要的是我們司法人員要檢討,要提高裁判品質、法官要廉能、裁判要公正,國民才會相信。還要社會、政府都能夠信任司法,不然有個人說不公正,大家都跟著說不公正了。
問:台中一些改革派法官對司法改革的結果不滿意,覺得一年多來進步不大,所以他們可能年底要離職?
答:我們過去一年所做的這麼多改變,是過去幾十年從來沒有的。但是好多人還覺得太慢,表示失望,為什麼呢?因為他的觀點沒有被接受。
我常常講,我們現在腳步剛剛好,走得快,不如走得穩,改得快,不如得好。我覺得這一年來有相當多的成績。但是我也憂慮好多要修法的,現在還沒落實,法律草案都還沒提出來,一個都沒有提出來,我們很著急,所以我們希望改革委員會告一個段落,把人力重新配置,在研修會裡發揮他的功能。﹝何琦瑜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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