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去年到今年初,立法院陸續通過十多項法案修正案,包括銀行法、金控法、金融合併法、證交法、公司法、企業併購法、公交法。
這些法案都是對企業經營行為的鬆綁,提升企業競爭力,如增加企業購併租稅上的優惠、簡化企業購併程序,讓企業籌募資金更方便。
宏�集團就是一個例子。宏�總經理王振堂提到,如果不是公司法修正案通過,去年宏�集團就無法順利將旗下企業重新分割與合併。
立法院修正這麼多法案的原因,是因應國際企業大型化的潮流,也與WTO後的競爭有關。
證期會副主委丁克華認為,台灣過去企業在國際上都是打游擊戰,現在要採取軍團的打法,「企業很小,根本沒有競爭力。」
可以預見,今年將是熱鬧的企業購併年。王振堂就表示,已經聽到一、兩百家公司,開始有進行購併的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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