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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錯藥、藥吃過量」最要命,破除用藥3迷思

新聞事件頻傳「止痛藥吃太多,胃潰瘍吐血」、「背部疼痛亂服成藥」、「沒吞胃藥,關節藥吃到胃出血」…吃藥千萬馬虎不得,「辨識」步驟的落實尤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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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春節期間發生了兩起與「辨識」有關的新聞,標題分別為「醫院送錯遺體,家屬辦錯喪事」、「吃錯藥、吃過量最要命」,在歡樂的連續假期中,可以說是相當發人深省的事件。

92歲往生的阿公因護士在忙亂中拿了錯的資料去通知錯家屬,家屬雖有疑也幫遺體洗好澡後換上衣服,經通知才知烏龍一場、破涕為笑;18歲蔡姓少女感冒不適,自行服用祖父兩年前的藥物,本想加倍劑量能早點藥到病除而一次吞下兩份藥,卻沒多久便出現腹瀉、頭痛,經送急診不治,事後證實死於藥物中毒。

在醫院的工作者來說,「辨識」步驟的落實尤為重要,試想拿甲患者的藥給乙患者服用,或是應該拿A藥品配成了B藥品,這些錯將馬涼當馮京的事件若是在複核時也都沒發現,往往這疏失很容易造成患者無辜地受到傷害,成為一場悲劇與一份遺憾。

新聞報導中不難想見正確的用藥觀念可以自救,反之卻足以命喪。青春年華的女孩對於用藥便有幾個錯誤的認知:

(1)確實是吃甚麼藥都不知道:
不清楚藥物成分,試想祖父兩年前的藥是否可能早就把藥弄混了,也就是說藥袋上就算寫的是感冒藥卻未必真的是。

目前醫院或診所有把一個藥名的藥物裝在一個藥袋的「一藥一袋」或將一次要服用包成一袋的「餐包」。若是前者,藥片上的藥名也要先與藥袋上核對一致才能確定;若是後者,藥物辨識上對專業人員都是一大考驗,況乎一般民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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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倍劑量未必能早點病除:
有些藥物劑量加倍,效果會增加,卻並非所有藥物都是如此;相反地,多數藥物在增加劑量之後,副作用發生的機會卻多半是增加的,如果是部分治療劑量與中毒劑量相近的藥品,倍增劑量更可能會中毒而需要送醫緊急處理。

(3)兩年前的藥可能已經過期:
在保存方式無虞下,片裝藥物上看到末效期可確認是否過期,若是用散裝用藥包紙或小塑膠袋裝的,在原瓶開封後最多只能放一年,在這種狀況下,兩年前的藥當然是過期了,而服用過期藥通常是效果變差或毫無療效。

烏龍事件對旁人而言也許是個「笑料」,喧鬧後可以遺忘,但枉死的年輕生命卻再次深切地提醒我們服用藥物是件馬虎、隨便不得的事情。

服藥前一定要看清楚藥袋說明,看看藥袋裡所裝的藥物和藥袋上所印或所寫得是否一樣?加倍服用容易適得其反,若未經醫師指示切勿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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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檢視居家中藥物的使用期限,擺放的位置與條件,都是基本且重要的常識,愈明白自己所服的藥會愈容易掌握此藥對您身體產生的影響,也才能讓您與照顧您的醫療團隊兼顧與監測藥物療效與安全。<本專欄反映專家意見,不代表本社立場>

(*本文刊登於高雄榮總醫訊。2009;12(3):18)
(*本文作者為高雄榮總藥劑部藥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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