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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變贏家的3個關鍵

減少被剝削唯一的方法,是自己辦都更。國父紀念館旁,住戶百分之百支持的尚華都更案,到底如何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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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這個案子能造成迴響,一方面是因為自己辦,大家不用出錢,能住回一樣的地方,最重要是百分之百住戶都同意,」胸口別著獅子會的勳章,尚華仁愛大樓都市更新會主委陳顯雄語氣中不無驕傲。

在日本,居民自力早已取代建商與開發商,成為都市更新的主力。去年十二月風光拆除,三年後即將在台北市精華地段原址完工的尚華仁愛經驗,是解決都市高房價問題的解藥之一。

故事要從一九九九年深夜的九二一大地震說起。由於鋼筋混凝土強度不足,大地震讓尚華仁愛這棟民國七十年才蓋好的大廈成了危樓。在大樓裡,總是管理委員會主委當然人選、向來熱心公益的陳顯雄告訴鄰居:如果我們今天不重建,明天這棟大樓就會變成廢墟,所以大家一定要合作。

自己也是建商,陳顯雄卻一開始就排除找建商整合的念頭,因為建商一定要分房子,「建商分表示住戶坪數一定會少,這樣怎麼會成呢?要讓原住戶能繼續住下去,一定要自己做。」

成功關鍵1有賞有罰的協議書

在限制高度突破後,陳顯雄花了八個月整合了大樓住戶。他分析,整合之所以成功,最大的因素就是訂定了一套周延的「尚華仁愛大樓拆除重建住戶協議書」。這張四頁A4紙的協議書,不僅明定住戶的權利,更重要是義務與懲罰。這部「憲法」有清楚的遊戲規則,讓大家變成命運共同體,只能一起向前走。「大家就知道,這個案子沒辦法在檯面下喬,『拿翹』得不到任何好處,」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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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權利部份,為了公平,避免爭議,協議書寫明,住戶將住在原樓層、原位置,多出來的三層樓,將由更新會負責拍賣,償還銀行貸款。

在義務部份,協議書明定,每個住戶開會一定要出席或委託出席,否則罰錢。這使得所有重要議案一旦通過,就有代表性,很難反悔。

陳顯雄坦言,合建最困難的是整合住戶,即使整合了,住戶基於自己的權益,意見還是很多。

為了不讓單一住戶「綁架」,尚華仁愛在協議書中也明定,住戶不可因為不符己意,去向台北市政府或媒體投訴阻礙進度;協議書簽訂後,不得撤回;除非經過所有權人三分之二以上重新決議才行。如違反規定,造成延宕一天罰五萬。

成功關鍵2人要公正,但不能太好

「自辦都更主委很重要,必須要公正,沒有私心,但好好先生也不行,人不能壞,但也不能太好,」手上有一百多件案子的第一銀行法金處都市更新部李振祥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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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華仁愛就是如此。為了讓都更案能往前走,除了懲罰,陳顯雄與幹部在字裡行間,有時必須做善意的隱瞞。

譬如:陳顯雄在調閱地籍資料時發現,尚華仁愛五十二戶住宅,看似每戶大小相同,但在台北市政府登記的土地持分,卻每戶不同。「如果用權利變換(直接用坪數換算),大大小小不同,這棟房子一定蓋不起來,」陳顯雄說,所以尚華仁愛用的是協議合建。每一戶陽台加上就是分配六十坪,每個人都一樣,未來負擔營造成本也是每戶一樣:「一定要異中求同,很多人後來才知道,原本的持分不同,但約已經簽了。」

從民國九十三年開始密集作業,六年多才初步取得成果。陳顯雄在過程中,常常用「芝麻燒餅論」自我鼓勵也說服鄰居。把房子翻新蓋好是大家要的燒餅,只要公平原則大家同意,一些小小的犧牲就像是掉下來的芝麻,可以忍受。「不要在意你的燒餅掉了幾顆芝麻,重點是要吃到燒餅,」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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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關鍵3搞懂法律

在協議書嚴密的控管流程下,尚華仁愛都更案在去年初開始遴選銀行,為了實踐住戶不用出一毛錢的承諾,陳顯雄把興建成本、雜項成本、利息、稅捐等所有費用全部向第一銀行取得貸款,依工程興建進度撥款算利息。建好,房屋賣掉,就可以還錢。如果出售不順,則轉為所有住戶三十年的房貸。

問陳顯雄走了這一趟有何感想?他感慨地說,法律只照顧懂法律的人。過程中,他常常為了找相關的資料與法令,弄到晚上二、三點。由於都更公司、建築師、建管單位長期是一個共生體,「這些專業人士也不見得會幫住戶爭取權益,」他一句話,點出都市更新的現實面,更彰顯自尚華案的難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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