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竟,像賈伯斯這樣的傳奇,實在少見。成功的創業家,總讓人羨慕佩服,甚至當成偶像崇拜。但是,他們真的這麼值得尊敬嗎?
以《決斷兩秒間》、《異數》等暢銷書走紅的作家葛拉威爾(Malcolm Gladwell)就認為,創業家往往被吹捧過頭(overrated),而且有三個迷思必須戳破。
第一、創業家沒有道德意識;第二、他們不會搶當市場第一;第三,他們並不如外界想像,那麼喜歡冒險。
擅長歸納趨勢、引爆話題的葛拉威爾,最近在多倫多的一場座談上,以一則則實例,分析成功創業家的特質,更語出驚人。預言五十年後,世人將會感念比爾蓋茲、忘記賈伯斯……
我們的文化,非常推崇創業家。他們就像現代先知一樣,被當成偶像崇拜,大家都搶著拜讀他們的傳記。但是,他們真的這麼值得尊敬嗎?
最偉大的創業家,是沒有道德意識的(amoral)。創辦萊雅(L'Oreal)的舒勒(Eugene Schueller),在二次大戰期間支持過納粹。事實上,他既不是納粹,也不熱中政治。他只關心一件事:萊雅。而當年讓萊雅生存下去的唯一方法,就是跟納粹合作,不含任何的道德考量。
偉大創業家就是這樣,他們全心全意、執著於自家企業的生存發展。這種專一的執著,讓他們能夠成功創業;但也因此,他們不值得被當成聖徒來崇拜。
創業家不值得被崇拜
另個例子,六○年代,創辦宜家(IKEA)的坎普拉(Ingvar Kamprad),遭受瑞典其他家具商杯葛,幾乎撐不下去。
這時,他想出了一個絕佳點子:波羅的海對岸的波蘭,不僅有大量的木材、廉價勞力,還有五百年的家具製造專業,為什麼不去那裡找代工呢?
當年是冷戰時期,從沒有人會想這麼做。因為波蘭還是瑞典的敵人,有一堆飛彈對準了瑞典。但坎普拉毫不在乎,他只想替公司找一條活路。現在來看,他的決定夠大膽、有創意、充滿企業家精神。但道德上,他完全是「真空的」。
比較起來,二戰時期德國軍火商辛德勒,為了拯救自己工廠裡的猶太人,不惜犧牲生意,散盡家產去賄賂納粹。這個人稱不上創業家。他是個有良知的英雄,但卻是糟糕的企業家。
所以,當我們推崇創業家時,應該搞清楚,到底要推崇什麼。這些人並不是道德的榜樣,因為如果是,他們就無法成為偉大的企業家。也可以說,企業家如果同時要做道德的榜樣,他們就必須在道德良知與企業經營之間,做好區隔。
最好的例子:商場上,比爾蓋茲是最無情的企業家。但有天,他一早醒來,突然覺得「夠了」,於是他決定交棒,把賺來的錢拿去做想做的事。
我深信,五十年後,蓋茲將因為他的慈善事蹟而永被世人銘記。
將來,沒有人還會記得微軟是什麼、這個年代出了哪些偉大的創業家。大家將會忘記賈伯斯,但是,蓋茲的雕像卻會在第三世界廣為樹立。未來人們將記得,他捐出來的大筆金錢,終結了瘧疾。
至於賈伯斯,他是個了不起的企業家和創業家,也是難得一見的自我推銷天才。他從一開始就很清楚,要讓蘋果成功,關鍵在於打造一個特殊的、強大的、充滿吸引力的品牌。而且,不管推銷的是產品,或他自己,他都是營造品牌形象的天生高手。
就拿《賈伯斯傳》來說吧,封面居然是他自己設計的。別人要寫你的一生傳記,你告訴他:內容怎麼寫我不管,但我要控制這本書的包裝。哪有人會這麼做?(笑聲)
搶先進入市場 未必會贏
這本書最讓我印象深刻的一幕,是他連接受換肝手術,虛弱地躺在病榻時,都要嫌醫院的氧氣罩太醜,不肯戴上。
這就是他,即便到了人生最後一刻,仍舊堅守自我的標準;就算要死,也要帶著造型優雅的氧氣罩離世。否則,你就好像在強迫他,用Windows作業系統,寄出人生最後的e-mail。
對於創業家,很多人還有一個迷思,就是盲目地以為,當新的技術、產業出現時,搶先(being first)的人,成功機會最大。
有誰記得,最早的人氣社群網站是哪個?是Friendster。第二個呢?可能是MySpace。第三個,才是臉書。所以,你要夠聰明,就不會去當第一,因為很多搶頭香的人都已沒落;你也不會去當第二。像臉書這樣的老三,機會也許最好。
同樣,誰還記得最早的搜尋引擎是哪個?可能是AltaVista吧,後來是雅虎,還有Lycos等等。Google幾乎快晚了一個世代才出現。
所以,成功的企業家,從來不會搶著當市場第一。進入市場最好的時機,不會是第一炮,也不是第一百發,而是趕上第一波(first-ish)。面對新市場,你寧願當第二、第三個進入的人,然後,看看跑第一的那傢伙做得怎麼樣、有沒有辦法做得比他還好。
賈伯斯就是這樣。他從來不是第一個切入市場的人,蘋果的每樣產品,在時機上,他都是「遲到」的。例如,iPhone問世前,早就有了黑莓機。麥金塔電腦的圖形介面是他從全錄抄襲來的。音樂播放器iPod的誕生,是因為他對當時市面上的MP3都不滿意。而iPad則跟微軟有關。
有次,他去參加微軟的晚宴。有個正在開發微軟平板電腦的傢伙,不停地跟他吹噓這東西有多好,讓他很惱怒。這還不打緊,真正惹毛他的,是微軟這款平板,竟然多了一支手寫筆。
賈伯斯向來痛恨手寫筆。他心想,一旦使用手寫筆,這產品就死定了。既然如此,不如「讓我們做給他看,真正的平板該長什麼樣子。」
所以,賈伯斯從來沒想過要當市場第一,他其實是很樂意抄襲別人,再加以改進的。
我也認為,這種做法沒什麼不對。因為,人類的世界、想法和技術愈來愈複雜,我們不能期待創業、創新,在第一次嘗試時,就功德圓滿。畢竟,真正的好東西,多半得花比較久的時間問世。
除了沒有道德意識、不會搶當市場第一,成功的創業家還有另個出人意料的特質:他們並不如外界想像,那麼喜歡冒險,反而是很有把握的。
創業家其實不喜歡冒險
Google的兩個創辦人佩吉和布林,常被形容是熱愛風險的創業家。事實上,如果你是九○年代在史丹佛大學攻讀電腦博士的高材生,一定有很多人搶著借錢給你創業。沒錯,這兩人很優秀,做出了大事業,但他們根本沒有冒太大的風險,反正有人出錢,後來也得到了很好的回報。
所以我認為,創業家真正要面對的,通常不是金錢之類的投資風險,而是人際關係上的社會風險(social risks)。
創辦宜家的坎普拉孤注一擲,跑到波蘭生產家具;創辦CNN的泰德.透納大膽一搏,從廣告看板跨足有線電視。
這些優秀的創業家,當年開創新的事業時,同行與周遭的人都不看好,嘲笑他們是傻瓜。這種社會風險,是一種長期的煎熬,壓力也許更大。
天下新聞室精選最具時效性、最重要的深度內容,每週五發送
精選當週熱文,週五寄送
請查看您的信箱,我們將寄送驗證信給您,確保未來信件會送到您的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