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宅急症照護」持續擴大!失能者染3類感染症可在家治療,新增提早出院模式

俗稱「在宅住院」的「全民健康保險在宅急症照護試辦計畫」於2024年7月上路,讓符合條件的患者在家中或照護機構接受急症治療,不必一律到醫院住院。2026年5月起,健保署再新增「提早出院模式」,讓符合條件的住院感染症患者,經醫師評估後提早返家繼續治療。這項政策與民眾有何關係?哪些人適用?目前提供哪些疾病的照護?健保給付與自付費用又有哪些規定?

政策創新-在家住院-在宅住院-在宅急症照護-居家醫療-健保-部分負擔 圖片來源:Shutterst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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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福部健保署2024年7月起實施「全民健康保險在宅急症照護試辦計畫」,與民眾究竟有何關係?誰能適用?部分負擔多少?

Q1:什麼是「在宅急症照護」?

「在宅急症照護」是已被歐美、日本醫療體系認可的住院替代服務,也稱「在宅住院」(Hospital at Home),醫護團隊到民眾住處提供接近醫院水準的治療,病人無需大費周章上醫院、等病床,也不用冒著交叉感染的風險。

「全民健康保險在宅急症照護試辦計畫」明列三大目的:

1. 提供急症病人適當的居家醫療照護,提供住院的替代服務,避免因急性問題住院,以促使醫療資源有效應用。

2. 減少照護機構住民因急性問題往返醫院,提供適切的急性照護。

3. 強化各級醫療院所垂直性轉銜的合作,提升照護品質。

Q2:哪些人適用?須符合什麼條件?

目前健保「在宅急症照護試辦計畫」主要適用於經醫師評估為肺炎、尿路感染或軟組織感染(如丹毒、蜂窩性組織炎等)的患者,經評估適合在家接受治療、無須加護病房照護,並符合以下三類對象之一,即可由醫療團隊評估是否收案。

適用族群1:居家醫療個案

「居家醫療照護整合計畫」、「呼吸器依賴患者整合性照護前瞻性支付方式計畫」居家照護階段、居家照護及居家安寧的收案個案。

適用族群2:照護機構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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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衛福部「減少住宿型機構住民至醫療機構就醫方案」的照護機構住民。

適用族群3:一般急診民眾

非以上兩類族群,限失能(巴氏量表小於60分)或因疾病特性而外出就醫不便的民眾。

2026年5月起,健保署新增「提早出院模式」,適用對象擴及所有感染症住院患者,但仍須符合失能(巴氏量表小於60分)或因疾病特性而就醫不便等條件,並經醫師評估病情穩定、感染菌株適合院外治療後,才能提早返家或返回照護機構,繼續接受靜脈抗生素治療。是否適用仍須由醫療團隊依病況及計畫規定評估,並非所有感染症患者都能直接申請。

Q3:誰提供醫護服務?有哪些服務?

「在宅急症共同照護小組」主要由醫師、護理人員組成,醫師評估病人需求後,可再連結藥師、呼吸治療師、醫事檢驗師、醫事放射師等專業人員。參與計畫的醫事人員須依規定完成教育訓練並取得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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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師應於收案3天內及結案當天各完成一次實地訪視;若未實地訪視,仍須每日以遠距診療追蹤病情。護理人員則須在照護期間每天實地訪視。

其他還有導入遠端監測設備、適當檢驗服務,而當病人發生緊急狀況,照護小組須提供24小時諮詢服務,進行緊急訪視或緊急醫療後送程序。此外,評估個案有長照需求時,應協助轉介各縣市長照管理中心。

Q4:照護天數有無上限?患者部分負擔需多少?

根據在宅急症照護試辦計畫,不同感染症訂有目標照護天數及上限:肺炎的目標照護天數為10天,上限14天;尿路感染的目標為7天,上限9天;軟組織感染的目標為7天,上限9天。

病人的照護天數若已達計畫規定上限,照護小組應結案或回歸原本居家醫療照護服務的團隊來照護。

至於民眾負擔的健保費用主要有三項:醫療費用部分負擔5%、藥品部分負擔為0至200元(同醫院門診)、部分院所酌收訪視交通費或掛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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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肺炎照護10天的居家個案為例,依健保署相關試算資料,傳統住院的部分負擔約7,775元,在宅急症照護約2,745元,兩者相差約5,030元。這是依特定費用基礎計算的試算金額,實際費用仍可能因個案情況而異。

Q5:傳統的住院醫療與居家醫療、在宅住院有何不同?

健保署2016年起推動「居家醫療照護整合計畫」,鼓勵醫師走出診間、進入病人家中,提供以病人為中心的整合照護,建構居家服務的基礎。

但由於該計畫缺乏急重症照護模式及配套,也未涵蓋長照機構住民,因此2024年發展「在宅急症照護試辦計畫」,擴大並精進台灣的居家醫療照護,讓符合條件的居家醫療個案、住宿型照護機構住民及部分急診感染症患者,能在家中或機構接受急症治療,減少不必要的住院與往返醫院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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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比傳統的「住院醫療」,民眾常因此被迫中斷日常生活,「居家醫療」和「在宅住院」則是將門診和急症住院搬到民眾自家,患者可延續生活,照護支援者從醫院職員,擴大到家屬、居家醫療團隊、長照團隊和社區資源,治療重點也不只是「治病」,而是生活品質的回復或提升。

2026年5月起,健保署再新增「提早出院模式」,讓符合條件的住院感染症患者在病情穩定後,提早返家或返回照護機構繼續治療。這使在宅急症照護除了作為住院替代服務,也開始承擔醫院與社區之間的出院銜接功能。

不過,儘管居家醫療有不少好處,民眾未必能接受在家中自己照顧,可能擔心非專業者照顧不好,或認為交給醫院較為輕鬆省事,未來政府將持續宣導。

資料來源:衛福部健保署、台灣在宅醫療學會年會健保署長石崇良演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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