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日焦點

對目前綜合所得稅的看法

財政部長徐立德先生在天下雜誌週年社慶所做的貴賓演講,是一篇具有建設性的講詞,他針對綜合所得稅提出具體的看法,值得朝野注意。本社特別邀請財稅專家陳聽安教授,對徐部長的看法提出評述。

其他

所得稅制的修訂是財政部本年度重要工作項目之一,而所得稅的改進,又是整體稅制暨稅政改進工作中的一環,因此它的影響是深遠而普遍的。在財政工作中,我常常強調一句話,那就是「政府的支出,就是人民的負擔」。
 目前我們賦稅收入佔政府財政收入的比重約達四分之三,佔國民所得的比重約有五分之一。因此有關賦稅措施的考量與更動,不僅立即影響到政府部門的施政,而且亦將影響市場、投資、就業水準等等,進而影響到所有納稅人的租稅負擔,以及全國所得分配。

比重偏低

 我國現行賦稅結構中所存在的一個最根本的問題就是直接稅比重過於偏低。而直接稅中的綜合所得稅比重更為低落,例如就一九七八年OECD二十二個國家中,個人所得稅佔賦稅收入(不包括社會安全捐及薪資稅)的比重超過百分之四十以上者,就有十三國之多。
 我國最近十年來綜合所得稅佔賦稅收入最高只有八•八七%,這也明顯地說明出,為何我國的關稅收入仍在賦稅收入佔有較高的比重,而間接稅中的營業稅、貨物稅以及印花稅所存在的若干問題,迄今未能加以大幅度改善的原因。
 我國的綜合所得稅稅制發展到現階段,不可諱言地,的確存在著一些問題,因此近年來學者及社會大眾都有許多反應,值得財政部加以檢討。現在藉著這個機會對這些反應表示一些看法,希望能經由各位共同的討論,來幫助政府作最佳的決定。

(一)綜合所得稅與營利事業所得稅的重複課稅問題

 我國現行所得稅法,對個人投資營利事業之所得課營利事業所得稅後,分配盈餘還要再課綜合所得稅,有人認為這種雙重課稅,將影響民間投資意願,而希望政府考慮採行合併課稅制,以消除雙重課稅所造成的資源配置扭曲現象。
 根據西方財政學者的看法,這種扭曲現象大約有三種:
 (1)公司與非公司之間的扭曲。
 (2)舉債與募股之間的扭曲。
 (3)股利分配與保留盈餘間的扭曲。
 對於上述看法,國內有些學者認為我國的情形並未如此嚴重。首先,由於我國營利事業所得對獨資與合夥一樣課稅,故不會有公司與非公司之間的扭曲問題;其次,我國目前資金不足,業者自有資金有限,非仰賴外界資金不可,而且在資本市場與貨幣市場未充分發達的情況下,求貸於外界資金相當不易。政府為鼓勵民間投資,對舉債籌措資金給予有利條件並無不當;最後,我國政府為了快速發展經濟,財政當局一再對保留盈餘給予各項優惠,而現行獨立稅制下對保留盈餘不課綜合所得稅正與此一政策方向相吻合。

(二)薪資所得者的稅負比重問題

 薪資所得者的稅負比重是各界反應較多的一個問題。當然,在「扣繳制度」下由於薪資所得者資料較為完整,不易逃漏。故相對其他各類所得而言,薪資所得者的租稅負擔則顯得較高,這是各國共有的現象,因為大凡一個國家經濟愈進步,則薪資所得的比重當然就較高,例如美國在一九七八年,薪資所得占所得總額的百分比為八二•三%,與我國民國六十八年與六十九年分別為八五•六%與八三•二%的情形相差不遠。

積極的做法

 不過,我們必需承認一個事實,那就是當前薪資所得以外的其他所得,像租賃所得、營利所得、自力耕作所得等,尚無法確實掌握,所以要降低薪資所得稅負比重,積極的做法就必需從加強非薪資所得的稽徵著手。因此,如何建立健全制度,確實掌握課稅資料是併同所得稅制改進,同時要加強的工作。

(三)稅基受到侵蝕的問題

 從財政理論看來,綜合所得稅之所以能達成公平目標,乃因其以所得作為衡量納稅能力的唯一標準,而不考慮所得的來源為何。是故因職業身份與勤勞方式的不同而給予免稅,一般學者均認為違反水平與垂直公平的原則,而必需予以消除。
 根據初步估計,民國七十年因稅法中各項免稅項目而造成的稅基侵蝕約有一、三○○億元,而民國六十九年之課稅所得淨額為一、四九五億元,由此可見因此造成的稅收損失有多大。而且就一九七九年,我國申報所得占個人所得百分比僅三七•六%,而一九七八年美國為七三•六%。換言之,我國申報所得僅為個人所得三分之一,而美國高達四分之三。

理性的檢討

 納稅是對國家的貢獻,因為當政府支出在審慎決定之後,籌措財源的方法,不外是由租稅的征課、公營事業產品價格的提高、公債發行、通貨的增加以及其他規費的收取等等,最後的歸宿必然是同胞的負擔。所以減輕了某一方面的負擔是會增加其他方面的負擔,減輕某一人的稅負就會增加另一人的稅負。
 基於此一觀念,免稅項目的不當與濫用,勢必使租稅負擔未盡公平,也使得若干為激勵生產獎勵投資的進一步措施難以實現。所以我們必須要非常理性地來檢討我國免稅的範圍,因為只有經由大家共同的支持,才能夠建立一個真正公平與合理的社會。

(四)物價上漲造成的稅負扭曲問題

 由於所得稅是按名目所得課徵,故當通貨膨脹嚴重,名目所得與物價成比例上升時,如果各項免稅額、寬減額、扣除額以及稅率級距不予調整,則已納稅者將適用較高的稅率;而原來不需納稅者,也可能將要納稅。如此,不僅使納稅人的租稅負擔加重,也會影響稅負公平性。故在物價上漲程度較高時,多數國家在稅收減少可容許的範圍內對稅率條例上的各項金額,都按物價指數給予一定幅度的調整。
 就指數調整的幅度而言,目前世界各國採完全指數化的國家只有加拿大、澳大利亞、阿根廷、烏拉圭及以色列等幾個國家,其他多數國家係採「部份」指數化,而非採完全指數化,即當物價指數有較大幅度變動時,才在財政許可範圍內酌量按物價指數來調整,而不是每年都按一定的公式來反應物價程度。

有助公平

 我們都知道,指數調整會減損所得稅的自動穩定功能,不過當通貨膨脹程度較大時,如不予適當地調整,所得稅按能力原則課稅之精神亦會受到損害。不過,在採行部份指數化時,要知道因通貨膨脹對高所得者較為有利,而對固定收入之中低所得者較不利,為了照顧中低所得者,就以課稅級距調整為例而言,應是隨所得級距的增高,而逐漸遞減其調整的幅度,亦即所得級距愈高者,調整的幅度愈小。這種隨所得增高而遞減調整的觀念,有助於所得稅的公平性,實值得吾人注意。
 
(五)有關免稅額及寬減額的問題

 各國所得稅制中,都設有免稅額及寬減額。租稅理論上,設置免稅額及寬減額的理由有四:顧及稅務行政的效率與成本;有助於低所得級距的有效稅率呈平滑的逐漸上升;可按家庭人數的多寡考慮不同的租稅負擔;以及維持納稅者最低的基本生活費用,而一般人所關心的則是最低生活費用。
 一國基本生活費用的標準,究竟要如何設定本來就是一件相當困難的問題,一般來說則應視該國當時生產能力,國民所得水準及消費水準而定。

適度擴充

 就民國六十九年臺灣地區個人所得分配資料顯示,平均每戶(五口之家)的可支配所得為二三三、一一二元,平均每戶消費支出為一七九、六八七元,消費支出中屬於飲食類與衣著類支出所佔比例分別為四○•三五%及七•○二%,即平均每戶飲食及衣著類支出約八五、一一八元。如將每戶平均飲食與衣著類消費支出視為應考慮的基本生活費,則六十九年五口之家的免稅額與寬減額計有九二、○○○元,較八五、一一八元有高,說明了政府對免稅額及寬減額的訂定,已相當顧及基本生活費。
 在此亦願意說明一個觀點,亦即依照我國現行稅法的規定,個人所得稅之課徵,是按所得淨額依所得高低而繳納的,亦即從所得總額中扣除免稅額、寬減額及扣除額後之餘額適用不同稅率。換言之,以五口之家薪資所得為例,全年所得在十五萬四千元以下均可免稅,所得在廿萬以下者,僅就四萬五千元部份課徵百分之六,亦即稅額為二千七百元。由於納稅是國民應盡的義務,而全國同胞要共同享受一個現代化的社會,我覺得適度擴充納稅的基礎,還是一個值得考慮的問題。
 其次,目前在計算課程所得時,免稅額及寬減額是從所得總額中減除,此即所謂的「所得減除法」。此法的最大缺點,是每人減除的稅額隨級距稅率而異,低所得稅者受益較小,高所得者受益較大。因此又是增加免稅額、寬減額外另一值得研究的問題。

(六)夫妻合併申報問題

 我國綜合所得稅的課稅單位係採「消費單位制」,要求夫妻及受扶養親屬合併申報。這種制度的缺點是當夫妻二人均有所得時,其應納稅額較「個別申報制」下稅額為多,而且當夫妻二人所得愈接近時,所多繳的稅額亦愈大,而有所謂對「婚姻懲罰」之問題。
 當然我們承認若改採個別申報制,會減輕薪資所得部份的稅負,可是對非薪資所得部份納稅義務人或高所得者,則較易以更換名義或其他方式,增加避稅的機會,造成另一種租稅上的不公平,不過財政部也曾就鼓勵婦女勞動力的觀點在考慮這一個問題,希望能尋求一個解決的辦法。

(七)有關一般扣除額的問題

 我國現行所得稅法中扣除額分為列舉扣除額,及標準扣除額兩種,由納稅人任擇其一。目前標準扣除額為所得總額之一○%,但最多不得超過二四、○○○元,最少可扣至一八、○○○元。列舉扣除額則有稅捐、捐贈、保險費、醫藥及生育費、災害損失、財產交易損失等六項。
 許多的反應提出,列舉扣除額的限制應予放寬,諸如醫藥費用以及貸款建屋之利息等等,我們不能說沒有理由,但是現行稅務行政及納稅人風氣,實在還有再加改進的必要,因此必須在制度上先予加強。不但依照六十九年有關資料顯示納稅義務人採標準扣除額亦多於列舉扣除額,在件數方面,採標準扣除額者佔九八•九%,採列舉扣除額者僅一•一%;在金額方面,標準扣除額佔九三•七%,列舉扣除額為六•三%。所以標準扣除額對一般中下收入者是較為有利的。

一種經常性的工作

 以上是當前綜合所得稅的一些重要問題及看法。三十年來,透過全國納稅人的合作與支持,使得所得稅制已稍具規模。當然,每一個國家的稅制都必需與經濟發展的階段性密切配合,才能成為經濟發展的助力,是故稅制改革乃是一種經常性的工作。此次所得稅的改制正是此種經常性工作中的一環。我們將由加強納稅資料搜集、從嚴稽徵、擴大課稅基礎、力求稅負公平、以及合理調整課稅級距、減輕勤勞所得稅負等方面上來努力。
 雖然一次改革未必能帶來完美的稅制,可是我們相信只要有大眾的支持,我們一定會加快改進之步伐。希望各位多多給我們提供興革的意見,我也要謝謝全國納稅同胞對國家的貢獻與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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