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多數人不停追問,今年底公股金融機構減半僅剩六家,明年金控公司減半成為七家的二次金改政策是誰制定時,比二次金改重要,給了金控公司太多權力,問題重重的《金控法》,卻被遺忘在陰暗角落。
「在現在的法律下,看似過度競爭的十四家金控,都出現剝削消費者的情形,如果剩下七家,那誰來保護消費者?」長期研究台灣金融法律的東吳大學法律系副教授謝易宏說。
難以限制的轉投資
想要達成十四家金控公司減半的二次金改,在輿論、立委追逐著到底誰是決策者,卻仍遲遲沒有答案的過程中,呈現出《企業的性格與命運》所描述,政府已經棄械投降,將原本認定屬「公共」性質的機構,如大眾媒體、公路運輸等,拱手讓給金控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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