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曆春節後,仍不斷有卡奴自殺的消息,且許多是父母帶著子女一起自殺,實令人難過。本以為去年底立法委員以強制限縮雙卡利差的強烈手段,終於引起主管單位及銀行的重視後,卡奴自殺的問題應可逐漸消減,惟看來情況並非如此。
卡奴選擇拒絕再面對未來,一是因無力還債;另則是不堪被催討的痛苦;因此,如何避免二狀況的出現,為挽救卡奴免於自殺的重點。
談到債務催討,雖說民法明定暴力追討是違法行為,惟升斗小民的卡奴,能得到警察多少青睞?因此,追本溯源,應掌握不合理的催討來源。目前金管會已對銀行及銀行委外催收有所規範,故此部份非不當催收的主要來源。嚴重的不當催收,主要是當銀行將卡債賣斷給資產管理公司(AMC)及討債公司後,因銀行的連帶責任已完全免除,而今政府對AMC及催收公司的催債行為,又完全無規範,故當務之急應是將AMC及催討公司的催債行為做嚴格規範,惟筆者雖已要求政府數月,遲至今日在立院質詢時,仍看到經濟部及金管會相互推諉,而法案則仍未見蹤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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