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直到最後一刻才遞辭呈
雖然《勞動基準法》的預告期並非強制性規定,但離職前30天提出辭呈仍是一般性通則。
喜來登大飯店人力資源部經理陳美玲建議,年資愈久或職位愈高,更應該提早告知離職決定,讓公司有足夠時間進行職務交接。
2.只用一封email「告知」
有些人對離職一事覺得難以啟齒,乾脆以電子郵件或簡訊代替。
但離職不是自己的事,更牽涉部門和公司運作,主管也會想知道真正原因及目前手上業務狀況。
指定關鍵字:學習力
因此,面對面的溝通不僅是禮貌,也有其必要。陳美玲認為,對主管來說,只用email遞辭呈,像公文往來,只是「知會」,等於關掉對話空間,因此最好還是和主管約時間親口說明。
3.沒用心做好職務交接
有些人遞出辭呈後,心就不在工作上,職務交接也不徹底。陳美玲說,職務交接常犯的錯包括:
X 沒把手上專案進度和遇到問題如實交接,等離職後,接手同事才發現專案根本沒完成。
X 沒說明工作的特殊情況,使接手同事日後不知如何處理。
X 交接時保留know-how,不主動提醒,認為這是自己摸索出來的,接手同事也該靠自己。
X 離職後,就再也不理會原公司接手同事的請教。
4.開始吹捧新公司和新職務,批評現在公司或老闆
遞完辭呈,不管是開始一吐怨氣、抱怨公司規定和主管,或是開始吹捧新公司和新職務,像是員工福利有多好等等。
陳美玲認為,這些行為都會影響同事的士氣,一旦傳到主管耳裡,若是日後有同業來做背景調查(Reference Check),主管怎麼可能幫忙說好話?
5.挖同事一起跳槽
當同事知道你要離職,有時候會詢問新公司情況,甚至請你幫忙引見。這時要小心處理,因為如果同事因為你而跳槽到同一家公司,最後主管一定會知道,即使並非你主動挖角,帳也可能算在你頭上。
有些金融業主管跳槽時,把整個部門都挖走。帶著昔日班底一起共事固然有方便之處,但新東家一樣可能心懷芥蒂,擔心今天找了這個人來,明天他也可能帶走整批人。
6.離職後投訴原公司
剛剛就業、對行業特殊性還不夠了解的社會新鮮人,特別容易犯此錯誤。陳美玲認為,如果對公司的制度有疑問或不滿,最好還是先請教老鳥,較不會出現誤會。如果制度真的不合理,投訴當然有道理,但若是因為不了解狀況,動不動就投訴,其他公司知道後,對個人口碑也不會加分。
Bonus:人資小提醒
1.人資部門做求職者背景調查時,不見得會直接問原公司主管求職者的工作表現,而是轉個彎問:「如果有機會,會不會再次錄用他?」反而能得到更精確的答案。
通常主管對員工離職時的表現,印象會比在職時更深刻,因此切勿在最後關頭破壞主管對自己的評價。
2.網路世代較不善於面對面溝通,有些年輕人想離職但不知如何開口,結果就是不告而別,甚至早上還正常上班,午餐後人就消失了。
有制度的公司都會擔心員工安全,因此最好還是當面向主管提辭呈,並交代接下來的去向安排。
(本文轉載自Cheers雜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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