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舉已經引起歐美國家監管機構注意。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表示將全面檢討食品標籤上,營養說明的規定,並於明年推出新標準。歐洲食物安全管制中心也要求企業,以科學研究證明其產品的營養功效。其科學小組已經以缺乏證據為由,退回數百項申請。
許多食品業人士認為此下手過重,因為大多數產品非常安全。它們強調,要求以昂貴的研究證明產品功效,會影響革新,對小公司不利。許多品牌最初是為了讓消費者放心食用產品,但現在食品公司開始聲稱其產品擁有特定功效,一般人根本無法分辨這些功效是否經過科學驗證。
藥業的教訓是,企業資助的研究常會作出讓資助者滿意的結果,因此食品公司應該將所有研究公開。標籤也需要明確規定,例如: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最近提案的新規定中,就強制食品公司將所有的產品成份寫在包裝正面,不可以只寫健康成份。
食品業認為加強監督會影響革新,但此說法不成立。誤導消費者的企業會陷入困境,準備好投資相關研究的則會受益。在製藥業裡,小企業的革新能力似乎比大企業還強。如果食品業想作出類似製藥業的功效標示,就必須受制於類似的監督。(黃維德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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